4月6日至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田继生率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先后赴巴彦淖尔市检察院、临河区检察院、乌拉特前旗检察院调研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情况。
在市检察院的汇报座谈会上,李雁检察长从制度宣传及适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配套制度建设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制度适用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制度推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意见和建议。临河区检察院汇报了该项制度在临河区范围内的适用情况。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国安局、临河区看守所的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均立足各自工作职责,围绕调研主题进行了发言。
在临河区检察院,调研组一行实地视察了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党建廉政检察文化教育基地、未检“七室一长廊”等工作场所,并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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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拉特前旗检察院,调研组观摩了由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的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三件危险驾驶案件。案件从审查起诉到当庭宣判用时5个工作日,庭审平均用时12分钟,人民法院当庭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调研组还实地视察了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党史馆、模拟法庭等办案场所,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对两级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他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方面的认识,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在制度推进落实中,逐步解决当前面临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二是要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配合。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要确保在制度推行过程中,不偏离设计初衷,充分尊重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确保其真实认罪悔罪,努力使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值班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者,也是司法人员的监督者,要做好值班律师执业保障。
?四是要努力提升制度适用的质效,逐步完善解决速裁程序适用不理想、案件繁简分流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切实发挥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关口前移的作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农工党自治区委员会专职副主委王学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作厚等领导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巴图、佟格日乐分别参加在乌拉特前旗、临河区的调研活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雁参加在临河区的调研活动。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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