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案管大厅是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重要枢纽,作为窗口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疫情,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案管办关于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弹性工作制度,保证大厅有人值守,多措并举,积极行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办事办公
疫情防控期间,坚持疫情防控第一,以人员不到现场,倡导电话、网络办理为原则。积极倡导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除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通过中国检察服务平台(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yannurzx.com/bynrxs/10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