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市人大、文旅局、司法局就
《阴山岩画(刻)保护管理条例》立法
来我旗调研
5月10日,巴彦淖尔市以文旅局唐胜利带领的《阴山岩画(刻)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组来我旗调研。
调研组一行到乌拉特后旗大坝口、滴水沟岩刻保护区等地进行实地走访勘察,并进行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乌拉特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斯庆巴特尔同志做汇报发言,他提到我旗境内的阴山岩刻分布区域有11处,其中公布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的有4处,多年来我旗一直坚持可持续发展,依法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积极践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入挖掘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不搞任何经营开发,保护范围以外,可以开发各种旅游服务,真正实现旅游开发和文物保护共赢。
按照市人大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实施《巴彦淖尔市阴山岩画(刻)保护管理条例》,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市文物科科长杨建军、司法局立法科科长陈改雁、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郭瑞、张鸿杰,磴口县人大张小平、司法局尹军才,文体旅游局李浩宇,文物保护中心王浩等人参加。
撰稿:张雅杰
初审:布和
终审:金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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