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之医院关于市直参保职

发布时间:2021/7/23 12:34:09 

市直参保职工:

为方便参保患者及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市医疗保障局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让患者少跑路,将市直职工门诊慢性病的申报、鉴定及医院、医院、医院办理,即日起,市直参保职工,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医院医院申报门诊慢性病待遇。

申报流程一、申报病种:

1、血管支架(球囊)术后、心脏搭桥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脏起搏器术后、肝、肾、骨髓移植术后治疗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进行血液透析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三号园7号窗口随时申报,即时办结。

2、除以上疾病的Ⅲ期原发性高血压(极高危)、脑血管意外恢复期、糖尿病等病种的慢性病可在我院申报办理。

二、申报材料:

1、《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医师签字,医院诊断证明章);

3、近两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复印件上需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包括病案首页、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化验检查结果单等;

4、社保卡复印件。

申报的慢性病材料作为留档资料均不退还。

三、申报时间: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号前上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接收地点:医院综合楼一楼病案室。

四、领证时间:

审批通过并经医保局公示无异议人员,于次月10号后带一医院医保科领取《门诊慢性病专用病历》,即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医院医保科:医院病案室:巴市医疗保障局:医院年3月15日

医院

医院是自治区唯一一家盟市级国家医院。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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