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及办事群众: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函〔〕21号)文件要求,针对近期全国及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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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就业服务工作时间安排。自2月3日至2月9日起实行弹性工作制,后续根据疫情变化确定是否继续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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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敬请广大办事群众尽量推迟办理非紧急类事项,如有确需办理的紧急事项,建议先通过电话预约,与工作人员明确办理方式及时间后,方可办理。
(一)如必须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请您务必戴好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涉及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请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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