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食品安全责任,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和防护情况;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及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管,落实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通过《致全旗市场主体的一封信》倡议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积极响应“网上办”“掌上办”,实行“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高智能化审批效率。
2月16日以来,共检查经营主体家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7家次、食品流通经营主体家次、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家次、冷库经营主体32家次、零售药店和化妆品店36家次。检查发现个别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意识不足,防控措施落实不力;个别食品经营市场主体索票不规范;药店存在执业医师不在岗的问题。共对家经营主体提出了立即整改要求,下达整改意见书12份。先后关停17家市场主体:其中商超5家、饭店2家、机电1家、寄递1家、药店8家。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压紧压实市场主体责任,进一步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消费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来源:营商环境优在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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