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现医院最新就诊和住院须知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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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诊须知
1、医院,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主动告知工作人员近两周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2、具有十大症状任一症状的患者:发热(体温≥37.3°C)、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以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红码或黄码,有流行病学关联和发热应用退热药物的患者,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人员引领至发热门诊就诊。
3、进入诊室,请自觉维护就诊秩序,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在候诊区应间隔入座。诊室“一医一患”,非必要不陪护。
4、鼓励您实行预约诊疗或网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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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知
1、严格落实住院患者及陪护先核酸检测再入院。需住院的患者及陪护必须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为尽快取得核酸结果,请先采集核酸再进行其他检查)。
2、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同时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出具前收住在过渡病房。
3、病房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出入管控措施,倡导无陪护住院,确实需要陪护的,实行一人一陪护并相对固定,无陪护证严禁进入病区,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或其他病区。
4、病区24小时禁止探视,建议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表达问候。
5、患者及陪护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测量、核酸检测、身份核实及信息登记。
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您早日康复!
医院
年7月30日
END
疫情防控,医院为什么不允许你探视病人导语:“我从没去过外地,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区,为什么不让我进病房探视?”
“我打疫苗了,为啥还不允许我进入病房探视?”
“亲人生病住院,为什么只同意一个家属陪同?”
自从疫情爆发后,我们国家采取了强有力的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医院的管控,其中包括发热门诊的规范运行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但是总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对于医院探视病人,表示不理解,甚至为此还鲁莽无理的和医务人员争吵,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事。
我从没去过外地,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区,为什么不让我进病房探视?
确实不能让你进入病房探视!
虽然你没有去过外地,也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区,但是新冠病毒传染性极强,你能确保和你接触的每一个人都是安全的吗?就算你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安全的,但你所接触的人他们接触的人会不会是病毒携带者?要知道你在生活中接触了一百个人,而这一百人每人又各自接触一百人的话,就是一万人啊!万一这一万人中隐藏了一位无症状感染者,你就有可能间接的被感染了新冠病毒!
我打疫苗了,为啥还不允许我进入病房探视?
确实不允许。
疫苗接种,根据目前的数据显示,有很好的保护作用,但不是百分之百的保护,所以不允许随意进入病房探视。
亲人生病住院,为什么只能一个家属陪护?
陪护的人越多,风险越大,不但是陪护医院,也有医院受感染后又把病毒带回家。所以陪护的人越少越好。尽量零陪护,如果一定需要陪护,则应固定一人陪护为妥,并且陪护人必须做核酸检测阴性。
医院为什么管理如此严格?
医院是个特殊的公共场所,人群复杂,人员密集,人流量大,并且是各种各样的病人聚集的场所,是一个最容易发生感染传播的特殊区域。所以必须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医院管理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已经有多人因为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规定,而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
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医院的疫情防控措施,不给医务人员添乱!不给国家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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