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自年7月28日起,我局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
特此公告。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7月28日
来源: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yannurzx.com/bynrhj/10358.html
上一篇文章: 护理考试专用名词解释汇总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