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巴彦淖尔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推动巴彦淖尔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拟引进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本次人才引进坚持信息公开、双向选择、综合考评、择优引进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活动共提供岗位95个,拟引进人才人,引进需求详见《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我市急需紧缺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包括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研究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及在读的研究生(不含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巴彦淖尔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号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与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学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除符合我市引才需求目录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年6月5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年6月5日(含)以后出生)。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内容为准。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年巴彦淖尔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于年6月10日8:00至年6月21日18:00期间,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本次人才引进活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资格初审由引才单位在网上进行,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初选测评;
对于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以上报名时限限制,可在年内随时与用人单位对接。
(二)综合测评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现场初选前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3、现场初选,根据引才单位岗位设置和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初选时间地点,由引才单位通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4、综合测评。在初选基础上,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引才单位进行测评。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要求规定时间内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单位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档案审核工作由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
(四)公示与手续办理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初选、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对拟引进人员在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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